东教办基〔2009〕6号
关于学校“五·一”放假的通知
松山湖管委会科教局,各镇(街)宣教办,市直属学校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,
“五·一”放假1天,连同5月2日和5月3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两天公休日,共放假3天。我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均按此安排放假。
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
主题词:教育 五一 放假 通知
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4日发